闽教院〔20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

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统一组织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7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6年第二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6〕24号)精神,福建教育学院作为全省高(完)中高级职称教师(以下简称“高中高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今年继续组织开展2016年高中高级教师远程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研修,进一步拓宽高中高级教师的教育视野,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关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增强高中高级教师的学科素养综合素质。

二、研修内容

研修课程共分3个学习模块、包括3个专题,合计72学时,分别是模块1(学科教研类课程,参训学员在3个专题里选1个专题研修,计24学时)、模块2(学科理论研究课程,1个专题,计24学时)、模块3(学科知识拓展课程,1个专题,计24学时)。每专题的学习任务均包括观看视频、阅读学习资料、完成作业、网上交流研讨等内容。

三、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0日—8月10日组织报名(具体研修时间安排请于8月11日进入“福建基础教育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查看)。

四、研修对象

全省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和体育十个学科的普通高(完)中高级职称教师(含教师进修院校、民办学校高中高级教师)。

五、报名及管理

1.由各学校管理员负责填报本校参加高中高级教师远程研修的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10日前将名单(Excel格式)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fjjcjy@163.com。

2.各学校管理员要督促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参加研修活动,完成研修任务。参训教师账号统一为教师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3.研修期间,我院将组织各学科专家在研修平台开展指导交流活动,与各学科教师进行互动研讨。远程研修管理平台将实时记录参训教师远程研修学习情况(包括观看视频、阅读资料、完成作业及参与研讨等任务完成情况)。

4.完成本学科规定学习任务的学员,可于2016年10月15日—10月30日期间,通过研修平台直接下载打印由福建教育学院核发的省级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培训经费

本次远程研修的培训费、资源建设费等均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不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处:陈茂建、丁燕飞;联系电话:0591-87643408;电子邮箱:fjjcjy@163.com

附件:闽教院[2016]11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的通知.rar

福建教育学院

2016年7月2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福建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