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院〔2015〕60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中

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统一组织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7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5年第一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人〔2015〕27号)精神,福建教育学院作为全省高(完)中高级职称教师(以下简称高中高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组织2015年高中高级教师远程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研修,进一步拓宽高中高级教师的学科视野,夯实学科理论基础,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增强高中高级教师的综合素质。

二、研修内容

研修课程共有4个学习模块、4个专题,合计72学时,即模块1(公共理论课程,1个专题,18学时)、模块2(学科教研类课程,参训学员在3个专题里选1个专题研修,18学时)、模块3(学科理论研究课程,1个专题,18学时)、模块4(学科知识拓展课程,1个专题,18学时)。每专题的学习任务包括观看视频、阅读学习资料、完成作业、网上交流研讨等内容。

三、研修时间

2015年7月10日—2015年9月10日(其中8月1日—8月7日为网上集中辅导、交流时间)。

四、研修对象

全省普通高(完)中高级教师(含教师进修院校、民办学校高中高级教师),同时欢迎各校非高级职称教师参加研修。

五、报名及管理

1.由各学校管理员负责填报本校参加高中高级教师远程研修的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电子名单(Excel格式)发送至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处远程培训专用邮箱fjjcjy@163.com(参加本次远程研修的各校高中非高级职称教师的信息也可一同报送)。

2.我院将根据各校提供的教师信息,编制参训教师登陆研修平台的账号、密码并发送给学校管理员。学校管理员负责将研修平台的账号、密码反馈给各位参训教师,参训教师凭账号、密码即可登陆研修平台参与研修。

    3.各学校管理员要督促各学科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参加研修活动,完成研修任务。研修期间,我院将组织各学科专家在研修平台开展指导交流活动,与各学科教师互动讨论。远程研修管理平台将实时自动记录参训教师完成远程研修课程学习的情况(包括观看视频、阅读学习资料、完成作业及参与研讨等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本学科规定学习任务的学员,可于2015年9月15日—9月30日,通过研修平台直接下载打印由福建教育学院核发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六、培训经费

本次远程研修的培训费、资源建设费等均由省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不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培训管理处联系人:陈茂建、丁燕飞;联系电话:0591-87643408,18060611008;电子邮箱:fjjcjy@163.com

附件:(2015.04.24)闽教院〔2015〕60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中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的.rar

福建教育学院

2015年4月21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