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出“九严禁、两坚持” 严肃元旦春节期间纪律
12月14日,福建省委反腐办发出通知,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为主要内容,针对“节日病”,全面梳理《条例》有关规定,提出“九严禁、两坚持”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九严禁”是指:一是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二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三是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四是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七是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九是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两坚持”是指:一是坚持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坚持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中央和省委部署,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越在关键节点越要保持警醒,带头把党的宗旨和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当好表率。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挺纪在前”的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隐身衣”问题;坚持刚性执纪,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做实“撒手锏”,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