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培训的通知
各中学、县直属校、民办学校:
根据榕教院继【2014】02号《福州教育研究院关于做好2013—2014年中学教师岗位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和连师培【2014】05号《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中小幼教师技术职务岗位培训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13—2014学年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内容
1、对象:
1)初中校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2)中学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3)中学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2、内容:详见中学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培训课程表(附件一),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培训加入物理学科进行培训。
二、集中培训地点与时间
1、地点: 中学中、高级音乐学科培训地点设在福州教育学院大学城校 区,其他学科地点设在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详见课程表)
2、时间:
3、上课时间:上午9:00 ; 下午1:30
三、其他事项
1、参训教师应根据相关讲座专题进行思考,以便参训时参与交流互动,提高培训效果。
2、培训期间应做好听课笔记,以备检查,无笔记者以旷课处理。
3、上课时请老师们对号入座,以便我们清点人数。
4、参训教师培训期间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每场需提前10分钟到位,迟到、早退20分钟(含20分钟)以上者以旷课半天论处,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我们将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学员所在学校反馈,旷课半天或请假者,则安排兄弟区县补训, 旷课一天将不安排补训。
5、培训期间有急事临时外出,20分钟内必须归位,否则以旷课半天论处。
6、我校车位有限,请老师们在我校附近地段就近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