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全面开设书法教育课

发布时间:2013-4-7 10:52:53

     《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于今年春季开始执行。从省教育厅日前转发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中获悉,我省要确保从今年起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全面开设书法教育课。

   根据《指导纲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1-6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初中阶段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书法教育活动;普通高中要在美术课中开设“书法·篆刻”选修模块供学生自主选择。各中小学要把书法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管理范围,鼓励学校开设书法教育校本课程,积极开展书法教育活动。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书法教育条件保障,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配置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必需资料,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中为学校配备一定的书法教育资料;各级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书法课开设情况纳入中小学督导内容,结合学校督导进行监督检查,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鼓励学生参加各类书法考级活动。

    此外,义务教育3至6年级《书法练习指导》、普通高中书法选修课教材须经教育部审定通过后使用。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的书法教育学生用书须经省教育厅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省教育厅将根据我省教学实际,统一组织推荐书法教材供各地选用。现有未经审查的书法教材逐步退出使用。

    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