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是省教育厅直属的权威性专业教育科研机构,具有组织、领导、管理全省教育科研的职能;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管理全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权威机构。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群众性教育科研普遍开展,交流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成果,规范群众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由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举办福建省第二届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范围:凡2008年后撰写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开展课程改革中的理论探讨、学校综合改革、校本教研的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或有一定特色的经验总结(不收专著),无论发表与否均可申报。已获国家级或省级学术奖项(不含群众团体)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方法:本届评选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单位推荐请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个人自选申报可不填。请各单位作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文章,参加评选,以充分展示学校和教师的科研水平和能力。评选委员会将视情颁发组织奖。
三、报送要求:个人成果限报二项,申报者应提交纸质成果一式三份,并填写申报表一份。各单位、学校或个人可复印或另行打印表格。申报表需装订在论文首页,为了保证评选的公正性,在正文中标题下不得书写作者单位和姓名。成果与申报表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本办信箱fjsjkslw@126.com。本通知及申报表可从福建教育科研网(http://www.fjedusr.cn/)下载。成果评审费每项60元,可由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止,以寄发邮戳为准;邮汇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教科所办公室(邮编350003)王伟文 收;联系电话:0591-87820507、13705979703。
四、评、颁奖方式:论文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除给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外,获奖名单将发文至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备案。明年初召开成果交流及表彰大会,届时邀请教育厅有关部门领导、教科研单位代表、获奖论文作者代表和组织奖获得单位代表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3日
福建省第二届基础教育科学研究优秀论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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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自行申报无需填写“区(县)教科研部门或学校教研室推荐意见”一栏;
请务必将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封面;
此表可复印或自行打印。